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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涉诉国有资产司法拍卖从今年1月1日起必须进场交易。
  •   自实施以来,此阳光拍卖执行为产权交易市场带来每年数百亿元交易额的“蛋糕”。目前除了重庆、河南和武汉的产权交易机构较早瓜分这块“蛋糕”外,今年以来南京、杭州、广州、长春和北京等地也加入了“抢食”的行列。
  •   业内人士指出,涉讼国有资产进入产权交易所交易,一方面为法院处置诉讼资产提供了公开、公正的平台;另一方面,引入通过公平竞价的方式能充分挖掘标的物的价值,实现其保值增值。
  •   自2009年司法拍卖进入产权交易机构的“重庆模式”取得明显成效后,武汉等地涉讼资产进场处置也有了实质性突破。
  •   据了解2010年8月起,武汉将土地、房产以外的其他资产的拍卖、变卖委托给武汉光谷联交所进行。截止到2011年12月,光谷联交所共受理拍卖案件70宗。在已经实施的62宗拍卖案件中,已成交33宗,成交率达到53%;评估金额3184.70万元,成交金额3615.24万元,平均增值率13.52%。
  •   去年8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发文规定“涉国有资产的司法委托拍卖由省级以上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实施”。这为产权交易机构正式打开了进入到国有诉讼资产交易的大门。为了早日抢食涉讼资产蛋糕,今年以来许多地方开始纷纷出台相关政策,实现了涉讼资产进场交易。
  •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涉讼国有资产司法拍卖必须全部进场交易,包括武汉在内的较早开展交易的产权交易机构已在抢食涉讼国有资产“蛋糕”中占据有利地位。
  •   “阳光”带来增值
  •   司法拍卖是法院依法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债务人经查封、扣押的财产进行拍卖,清偿债务的一种强制措施。我国现有的《企业破产法》和《拍卖法》对司法拍卖的约束力极其有限。
  •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俞灵雨曾透露,80%民商事案件的执行要进入司法拍卖环节。按照传统做法,人民法院委托拍卖机构拍卖标的物,并对拍卖活动进行监督。但操作过程中容易掺杂人为因素,以至于引发暗箱操作。按照司法拍卖的流程规定,第一轮拍卖如果流标,第二轮拍卖时起拍价将降低约20%。结果司法拍卖中首轮流拍十分常见,巨大的折价为腐败创造了滋生的寻租空间。职业控场、串标、围标贱卖、关联交易等诸多问题屡见不鲜。
  •   而产权市场具有的“防火墙”和价值发现功能,能够解决这个问题。
  •   在全国范围内,重庆市在2009年首次采取了司法拍卖进场交易的举措。重庆市联合产权交易所副总裁彭涛介绍,该项措施出台前,重庆几乎有90%左右的司法拍卖在第一轮流拍,最终成交价平均只有资产评估值的约70%;而实施该项政策后,资产不仅没有折价,且平均获得了13.64%的增值率。
  •   武汉已进入实质性阶段
  •   在涉讼资产交易方面,武汉显然已经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根据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记者了解到了相关的操作细则。
  •   当涉讼资产产生后,交易所将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随机从进入人民法院编制的《审计、评估、拍卖机构名称》的中介机构中摇出相应的中介机构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和拍卖。再以公告的形式将摇号结果和拍卖的具体内容公布于联交所的官网上。供有意参与竞价的交易者参考。
  •   根据联交所网站,记者看到最近一次摇号结果是于2012年8月17日公布的,公告显示,通过摇号,确定了对被执行人刘未来名下车牌号为鄂AQ97709的雪佛兰牌小轿车进行评估的评估中介为湖北隆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而最近一次成交公告是2012年5月24日拍卖的由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对武汉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被查封于租赁仓库的部分物品,由湖北添才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拍卖起拍价276000元,成交价为277000元。
  •   吃“蛋糕”留心“磕牙”
  •   然而,这块蛋糕对所有的城市都是那么好啃的吗?结果不然,记者发现,有些地方没有选择相对应的产权交易机构进场交易,而是另辟蹊径。如从8月26日起,四川各级法院将司法拍卖信息在指定的媒体和四川省、市法院网站上同时发布,而具有政府背景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上没有一例相关项目;2009年苏州市中级法院与苏州市产权交易所协作,指定苏州产权交易网为苏州市法院指定司法拍卖网络公告发布平台,而作为江苏省唯一的省级产权交易机构江苏产权交易所却没有自己的项目。
  •   一位产权市场人士表示,涉诉资产司法拍卖牵涉到许多方面的利益,各地在探讨和实践司法拍卖进场过程中,已经遇到了来自原有该领域关联方的质疑,这是必须解决和跨越的难点。此外,各地产权交易市场发展不均衡,有些地方条件还不成熟,可能需要一定时期的过渡。同时,对于产权交易机构的监督与处罚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