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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商报讯 3年前,我市某泡菜公司老板找评估公司帮忙评估资产。可评估公司干完活后,泡菜公司却不认账了。随后,评估公司将其告上法院。昨日,记者从万州区法院了解到,泡菜公司老板何先生最终被判支付评估公司3万元评估咨询费及利息。
  •  2009年8月20日,我市某泡菜公司老板何先生,委托一资产评估公司,要求其对丰都南天湖镇厂田坝村2社林权进行评估,并签订了《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承诺事后支付评估费3万元。4天后,评估公司向何先生送达了《林权项目价值咨询报告》,但何先生没按照约定时间付款,而且一拖就是一年。期间,评估公司多次催款都没成功。
  •  2010年8月18日,何先生出口头承诺同年8月30日前一定付清,可他食言了。无奈之下,评估公司将泡菜公司、何先生告到法院。万州区法院近日审理认为,评估公司所做的咨询报告符合合同的约定,何先生应依法支付报酬,遂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