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作为重大项目审批、核准的重要依据,对高、中风险项目不予审批、核准,对于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评估导致决策失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造成较大或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具体实施细则和地方执行机制将逐步建立完善。
近期,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作为重大项目审批、核准的重要依据,对高、中风险项目不予审批、核准,对于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评估导致决策失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造成较大或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具体实施细则和地方执行机制将逐步建立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