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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的六大事件

 

  •     今年,我国经济缓慢回暖,企业并购、重组案例频发,在此背景下,资产评估行业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国务院《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积极发展资产评估等专业服务,《资产评估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也进入二审阶段,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发布了三项新准则和两项专家提示,以及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办法。这些举措,为资产评估行业发展水平的提升,带来了新的助力。
        《资产评估行业学术带头人管理办法》施行
        2013年1月1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行业学术带头人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办法》的实施,对于加强资产评估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资产评估行业学术带头人管理,培养造就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2年10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规划》,其中明确提出,要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多渠道、分层次地培养从业人员队伍,使从业人员队伍壮大、素质过硬。《规划》把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培养上升到了行业发展战略的高度。制定《办法》,是中评协贯彻实施《规划》、推进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培养的重要措施之一。
        《办法》重点突出了以下三个方面:
        (一)明确了学术带头人的定位,即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评定、在资产评估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能够起到学术带头作用的专家学者。《办法》从德、才两方面对学术带头人的条件进行了规定,旨在选拔培养和规范管理一批忠诚于评估行业、具有良好社会声誉和职业道德、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和研究能力的学术带头人队伍。
        (二)明确了学术带头人的职责。学术带头人应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自觉维护资产评估行业的形象;应积极承担中评协委托的研究项目、专业咨询等任务,参加评估行业组织的学术研究活动;应积极开展资产评估前沿问题研究,推动资产评估行业理论研究创新及成果转化;应发挥学术带头人作用,积极培养评估研究团队和年轻业务骨干,推动评估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三)强化了学术带头人的动态管理。《办法》规定,对学术带头人的管理实行考核制,包括规定学术带头人的考核周期,建立学术带头人激励机制和退出机制等,以强化学术带头人的动态管理。
        《办法》的发布与实施,对于引领资产评估行业理论研究,促进资产评估专业学术建设,培养造就行业高端人才,形成行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科学发展,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国务院首次明确提出发展资产评估等专业服务
        2013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这是我国制定的第一部服务业发展规划。在《规划》中,国家明确将资产评估列入生产性服务业中的商务服务业,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资产评估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也为资产评估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是资产评估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指引。
       《规划》中对于包括资产评估行业在内的商务服务业规划中提出:“十二五”时期,商务服务业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竞争力明显增强,结构明显优化,国内外市场份额明显提高,市场秩序、诚信体系、标准体系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
       《规划》鼓励商务服务业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发展,加大品牌培育力度,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积极发展会计、审计、税务、资产评估、矿业权评估、认证认可、信用评估、经纪代理、市场调查等专业服务;培育一批著名商务服务企业和机构。
        中评协发布三项新准则
        2013年3月下旬,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了三项新准则和两项专家提示,具体包括:《资产评估准则——利用专家工作》、《资产评估准则——森林资源资产》、《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报告披露》和《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中小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其中,三项新准则已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此次新准则的发布,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秉承资产评估行业服务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宗旨和要求,致力于开拓更广阔的评估市场。在准则制定工作的各个环节遵循规定程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充分吸纳监管部门、评估报告使用者和评估行业意见,同时借鉴国外优秀成果,力求与国际接轨。至此,我国资产评估准则已达26项,分别是2项基本准则,12项具体准则,4项评估指南,8项指导意见,准则体系更加完善。
        此次准则制定工作开辟新模式,即在制定三项准则的同时制定了两项专家提示。专家提示针对评估对象的独特性、执业程序的复杂性,为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提供更为细致的参考性技术文件。此举措表明中评协开始有针对性的关注执业人员的具体需求,通过提供优秀实践经验,促进评估准则的实施以及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规范执业。
        中评协举办了首届全国资产评估知识竞赛
        为宣传资产评估法律制度和资产评估准则,普及资产评估知识,提升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扩大资产评估行业的社会影响力,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于2013年6月1日至7月31日举办了首届全国资产评估知识竞赛活动。
         竞赛以资产评估法律制度、资产评估准则,以及《中国资产评估理论与实践》、《中国资产评估制度与准则》、《中国资产评估国际交流与借鉴》为主要内容,兼顾其他评估相关知识。参赛对象为资产评估行业从业人员;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工作人员;高等院校资产评估专业教师、学生等。
        大赛最终产生首届全国资产评估知识竞赛的特别组织奖2个、组织奖19个;个人奖一等奖100名、二等奖300名、三等奖600名。大赛对普及资产评估知识的传播、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资产评估法草案》进行二审
        2006年成立草案起草组、2012年2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酝酿多年但迟迟未出台的资产评估法草案于2013年8月26日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第二次审议。
        加快资产评估法立法,不仅仅是出台一个行业大法,更是新一届政府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推动改革向深水区迈进的一次重要探索。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丛斌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资产评估法草案主要问题修改情况的汇报时指出,该草案去年初审后随即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全国人大有关委员会联合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评估机构的意见,深入基层调研并与有关部门交换意见,最终综合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对草案作了修改完善。
        与草案初审稿相比,草案二审稿一个突出特点是按照简政放权、政社分开要求,将更多政府部门管理权限向行业协会下放。如草案二审稿明确,注册评估师在资格考试中成绩合格的,由有关资产评估行业协会颁发成绩合格证书;获准注册的,也由有关资产评估协会颁发执业证书,并报国务院有关资产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审稿还强调,资产评估行业可探索一业多会,促进行业协会的自身建设和健康有序发展。如二审稿第六条明确“资产评估行业可以按照不同领域依法设立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接受有关资产评估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
        另外,二审稿提高了注册评估师的准入门槛,删除了免试规定。注册评估师和注册会计师一样,实行全国统一资格考试制度。
        此外,针对有意见和建议提出应加强对注册评估师在执业活动中的规范,强化其义务和责任。草案二审稿第十六条明确:“注册评估师应当按照其注册的专业类别执业,并且只能在一个评估机构执业。”二审稿第十八、十九条还细化了注册评估师的义务和责任,规定注册评估师应当“诚实守信,依法独立、客观、公正执业”;不得“采用欺骗、利诱、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不得“签署本人未参与项目的评估报告”等。
        值得关注的是,草案二审稿还通过将注册评估师、评估机构违法行为的处罚情况记入信用档案等措施强化行业监督,并根据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形,明确了对注册评估师、评估机构暂停执业、停业的具体期限。
        业内人士指出,严格设定准入门槛、厘清注册评估师的权利义务,是资产评估法立法的一个重点。资产评估师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职业,一方面要看到我国需要更多年轻的专业人士满足行业快速发展需求,另一方面也要意识到只有立法提高准入门槛,才能避免人才选择鱼龙混杂,减少各种弄虚作假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侵害所有者权益事件发生,提升评估行业的公信力。
        评估行业深入参与品牌评价
        12月12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和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联合发布了中国制造业自主品牌价值评价结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等一批行业领先企业出现在发布名单前列。
        从2010年开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与质检总局合作,广泛深入地参与到品牌价值评估的标准建设、具体评价和组织管理中。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长贺邦靖系统地介绍了品牌价值评价过程,是将品牌看作一种资产进行评估,对其货币量化而形成价值。在评估过程中考虑了企业的财务指标、质量水平、管理能力、信用评级、市场表现、服务标准等多种指标。她强调,质量和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有力支撑,是企业拥有自主品牌的核心。
        据了解,本次品牌价值评价是我国首次按照相关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根据企业自愿申报材料,完成的价值测算评价。本次评价以净利润5000万元为门槛指标,选取了10个行业从有形资产和品牌强度两个方面测算企业的品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