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资产评估师入会办理程序》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中评协﹝2016﹞5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办法》(中评协〔2014〕43号)的有关规定,经登记的资产评估师申请加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成为执业会员或非执业会员,应按如下程序办理: 一、合并办理 资产评估师入会与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合并办理,在提交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材料同时提交入会申请材料。 二、入会申请材料 (一)执业会员 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的登记人员申请成为执业会员,提交《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照片同底)。 (二)非执业会员 不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的登记人员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提交《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非执业会员入会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照片同底)。 三、审核批准 我会与中评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复核、确认。 四、证书与印鉴 我会为执业会员发放执业会员证书与印鉴,为非执业会员发放非执业会员证书。 五、受理日期 每月前五个工作日为资产评估师入会受理日期(因年检等另行通知暂停入会的月份除外)。